第二十九章 转移
“知道我为什么不动吗?”杨晨笑了,嘴角溢出了鲜血,但是他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倒是嘲笑起了身后握着刀的那个人。
“为什么?”那是一个穿着唐装的年轻男人,不过梳着标准的武士发髻,看上去又像是日本人又像是天朝唐朝的剑客,有些不伦不类。这就是那个大妖了。
“因为啊,我很害怕,你会对小镜动手啊!”他微笑着转过身去,自己把卡在自己胸口的利刃拔了出来。武士刀上满是金色的鲜血,血液在上面形成了金色的纹路,又好像是古老时代的符文,显得古奥狰狞。他有些脱力,随便挥舞了两下武士刀,随后喘了两口粗气,“你难道不知道雷兽到底有多难杀死吗?”
“你!”大妖咆哮着,“你只是一个混血种,为什么也杀不死!”说着,他一爪子命中了杨晨的脖子,几乎将他的气管扯出来。
而武士刀精准的扎进了他的头颅之中,这个大妖几乎没有展示出自己的强大,就已经死亡了。
而杨晨,在短短一分钟以内,就恢复了正常。
“我是混血种不假,可我承载着几乎所有雷兽的力量。”杨晨微笑着说道。那些死去的家族成员们,都为他的强大提供了一份力量。
两人几乎同时倒下,不同的是,大妖已经彻底死亡了,而杨晨倒下以后,身上散发出了耀眼的雷光。
乌云很快就覆盖了这个小小的景区。乌云的面积不大,仅仅只有这个景区这么大而已,从乌云的边缘可以看到远处晴朗的天空。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什么?死亡吗?永恒冰冷的沉睡着吗?
不,都不是。孤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就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刀子,它不管你有多么强大的防御,总会在不经意间,刺穿你的心脏。
永恒沉睡着,也就是永恒的孤独。
她已经沉睡了很久很久,而他,刚刚躺下。
只不过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只能打个盹,很快,他就必须再次起来。
乌云之中,一道道游蛇般的雷电朝着杨晨汇集而去。雷兽强大自愈能力的本源就是雷电。没有发电厂也无所谓,真正强大的雷兽,可以呼风唤雨。
他自己当然不行,但他体内的灵魂可以。
他承载着整个家族的希望,他不相信,自己那个几乎算无遗策的父亲还有什么疏忽的地方。
如果说唯一的变数,应该就是小镜了。
他还记得母亲湛蓝色的眼睛,以及她强大的“神瞳:知命”能力。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也许她早就看到了。虽然从科学上很难解释的通为什么她可以看到未来,但沉睡百年这样扯淡的事情都出现了,还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他感觉的到自己的呼吸变的顺畅起来。破损的气管快速的复原,他就好像一个橡胶小人,不管怎么摔怎么打,都是这么......皮实。
拄着刀,他缓缓的站了起来。小镜本来想过来抱着他,却被那一道道耀眼的雷电阻止了。
战争并没有完全结束,一些残存的狼妖还在和混血种们交火。不过从稀疏的枪声可以听出来,数量不多了。
睁开眼睛,乌云还没有完全散去。
远处的天空中,一头鹰妖急匆匆的想要逃离。那里应该已经出了高射炮的范围了,这些高射炮都是破烂货,有些甚至都是自己组装的,能打的很高才怪呢。
也就吓唬吓唬妖族了。
他从地上拾起了一个钢盔,不知道是谁的,正好丢在这里,头盔上面还贴着小国旗,红彤彤的,让杨晨有些感慨。
不过他没有时间感慨,那头鹰妖就快要飞出视线了。好几台高射炮和高射机枪朝着它开火,不过它总是灵敏的躲开了。
“留下来吧。”他丝毫不顾及旁边的其他混血种惊讶的眼神,眼瞳变成蓝色,一道道磁场迅速形成,如同一个炮管一样的淡蓝色磁场墙形成了。磁力本身是不可见的,杨晨的电力通入其中,才让它变得可见起来。
头盔悬浮在“炮管”里面,随着他的手指挥动,整个“炮管”都散发出了耀眼的蓝色光芒。极快的充能以后,随后就是极大的轰鸣声。
头盔以20倍以上音速的速度砸向了那头可怜的鹰妖,在接触的时候,直接将它化成了一片血雾。
“电......电磁炮?”女孩的手有些颤抖,“炮姐?”
“原来你也是来自旧时代的人啊。”杨晨放下了手,磁场快速消退,“我以为和我一样来自旧时代的人不剩多少了呢。”
“不,除了我和您还有安语默那个白痴以外,真的不多了。至少在这两个城市里,就只有我们三个来自旧时代的混血种。”女孩笑着握住他的手,很正式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我叫蔷薇,今年18岁!”
“我叫晨,今年20岁。”杨晨笑了笑,“其实如果算上沉睡,我们真是老妖怪了。”
“是啊!不过我可不会承认我是一百多岁的!”蔷薇笑道,“会被人嘲讽老处女的!”
“这个家伙以前就是这么热情的吗?”小镜金色的瞳孔缓缓散发着光彩,“怎么有一种她要推销自己的感觉啊?”
“大姐平时也不这样啊!她这么说话,我还是第一次见。”旁边的一个扎着马尾辫的雀斑女孩说道,“对了,我叫安迪,交个朋友吧!”
“安迪?你是外国人吗?”小镜想了想,“好像以前奶奶给我看过的书里面讲过,这个名字好像只有外国才有。”
“不,我姓安啦.......”女孩尴尬的笑了笑,“对了,那个帅哥是你什么人啊?看上去好强啊!那头大妖居然被他一击秒杀了!我还以为我们又得死伤过半才能杀掉它呢。”
“他是我爷爷......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雷兽血脉继承者。”小镜顿了一下,说道。
她对祖孙的关系很是不满意,不过不满意也没有什么办法,这可不是兄妹,去一趟德骨可以解决问题的,这可是道德伦理问题,如果她真的和杨晨在一起了,那么这本书也许就变得鬼畜起来了......
“我们收拾一下东西,快走吧!”杨晨没有接过蔷薇有些尴尬的话题,而是立即说出了现在应该做的事情,“那头大妖,是血魔族的。”
妖族的常识了,血魔族属于家族式的管理方式,族群比较小,只分内外围成员,血魔族绝不会看着它们的族人死亡而无动于衷的。打掉那头鹰妖也不过是为了多争取两天搬家的时间。
自从恢复了部分幼年记忆以后,他就知道了一些关于妖族的故事了。
毕竟混血种,其本身就来源于妖族。
“大家快点回去收拾东西吧!我们今天晚上就出发!”蔷薇比杨晨的效率还要高,说走就走。而且她的威望还是很高的,绝大部分人,在傍晚以前就来到广场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