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深藏不露(1)

第三十四章:深藏不露(1)

  还记得那天,杨又华派了一单刑事案件给张贻名,让他跟当事人洽淡。毕竟是第一次独自接案件,当事人来到律所时,张贻名拿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招待他,犹如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般。

  虽然一早知道官司的胜诉机会不大,但一问之下才知道公安局那边证据充足才抓人,基本已成为事实,况且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与本人无关,就算开庭辩护了也无法改变。事前杨又华就已告知张贻名如果连10%的胜诉机会就放弃,这样的官司只会给当事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但张贻名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而且当事人承诺支付的律师费比平时要多一倍,当场拍着胸口跟当事人保证胜诉的机会很大,让当事人放一百个心。就这样,洽谈不到一小时就签成了合约。

  签了合约之后的他不知道有多高兴,还特地在程越面前炫耀一番。

  杨又华知道后大骂他一顿:“你是怎么搞的,事前我就已经提醒你了,能签就签,不能签就算了。你倒好了,满腔热血的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你看看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能主张什么?当事人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你竟然当场保证胜诉的机会很大?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说,像你这么自大下去,肯定做不了律师,提前做好其他打算吧,免得变成乞丐都没人可怜。”

  张贻名低声说:“我看了看这些证据,是有可能帮到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的机会很大。”

  “很大?那你来跟我说一下怎么机会很大。”杨又华指着那张逮捕通知书:“事实已经摆在眼前,难道公安局那边会无缘无故抓人?”

  “公安局那边当然是有证据才抓人的。”张贻名也承认这个事实。

  “既然你都这么说,那你怎么去‘取保候审’?公安局怎么会放人。”

  “我会想办法。”

  杨又华气急败坏:“想办法,用旁门左道?你是要用大把的钱?还是靠关系?你有几百万身家吗?还是你认识某个高官。况且你在这一行混得时间尚短,谁会给面子你?”

  张贻名被问得哑口无言。

  “现在我给你两条路,第一说服当事人不委托我们律所打官司。第二,如果你坚持要接这个案件,我也是不阻拦你的,但是你要认真的对待,就如你说的想办法去处理好,不能毁了律所的声誉。否则后果自负。”

  连肖滨也看不过眼:“张贻名,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不要以为打官司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刑事案件,不是每一件都能接的,接案之前要酌量一下能不能接?接了之后要把做的每一步骤想好。像你这样毫无头绪还乱接案件,只会毁了自己。如果你这场官司输了,那你就不能再呆在这间律所了。”

  连经验丰富的肖滨都这么说,张贻名才感到事态的严重,为此后悔不已。但是没办法,合司已签,不能反悔,毁约的后果比输了官司还严重。况且这是他第一次接案件,第一次就毁约,不旦毁了自己的声誉,而且令所有人瞧不起。如今只能马死落地行,所以,此时他不得到处找证据,到处拉关系,今天跟周法官泡温泉,明天跟吴法官吃饭,大后天跟副庭长喝酒。有时候,他想向肖滨请教,但肖滨对他不理不睬,就算张贻名对他百般讨好,也不为所动,经常以‘你已经不是我徒弟了’来打发他。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他是也是忙得焦头烂额的。

  程越再次忍不住问他:“你真的确定能搞定这单官司?”

  张贻名仍然倔强地说:“程越,不要以为每个人都像那样愚蠢的,这单官司我一定会胜诉的。你就等着好了。”

  程越这时打开抽屉拿出袁小姐的民事判决书放进包里,想着有等一下要去袁小姐送过去,她听到张贻名的话后说:“那么祝你好运了,我现在就给当事人送判决书,但愿不久之后你也可以给当事人送胜诉的判决书。”

  张贻名瞪了她一眼:“别小人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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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梦笙

分类:都市情缘

状态: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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