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公诉人(上)

  艾厦法庭。

  当手持冰块,寒意透过表皮、血肉,渗入体内以后,再热的水,也不觉炙手了。

  穿着正装的书记员扫了一眼旁听席,“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一片沉寂。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杜易扬和张子欲、审视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海浪、张天翼笔直地走入相应的位置。

  与柏清曲叙了一个上午旧的黎蜜斯坐在旁听席,审视一场正义之辩。

  从前也有过这般光景,黎蜜斯坐在旁听席,做着记录,抬起头,和杜易扬总能正好对上眼,尔后相视一笑。

  那是多久之前的一段故事。

  书记员继续说道,“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待各就其位前之际,“请大家坐下。”书记员转身对着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一脸正义的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到庭。”

  两位穿着一致的犯人被带入法庭。

  “被告人张空空的基本情况?”

  “我叫张空空,男,1984年2月2日生,汉族,艾厦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本市皮皮街道。”

  “被告人张空空,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2016年1月5日收到。”

  “被告人刘之祥的基本情况?”

  “我叫刘之祥,男,1997年3月3日生,汉族,艾厦市人,高中文化,无业,住本市瑞祥街道。”

  “被告人刘之祥,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2016年1月5日收到。”

  “艾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艾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故意杀人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由林国祥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许太敏担任法庭记录;艾厦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杜易扬、张子欲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张空空委托,审视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海浪出庭为被告人张空空辩护,受第二被告人刘之祥委托,审视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翼出庭为被告人刘之祥辩护。”

  审判长继续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 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 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 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两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两位被告人相继回答,听清楚了。

  “被告人张空空,你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被告人王二,你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点了点头,继续说道,“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杜易扬站立了起来,“艾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艾检刑诉(X)第X号,张空空,张空空,男,1984年2月2日生,汉族,艾厦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本市皮皮街道。2016年12月1日因本案被艾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艾厦市看守所。

  刘之祥,男,1997年3月3日生,汉族,艾厦市人,高中文化,无业,住本市瑞祥街道。2016年12月1日因本案被艾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艾厦市看守所。

  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故意杀人一案,经艾厦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12月16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

  2015年12月1日下午,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相约在若无街道巷口,等候放学回家的被害人林小可,因二人向若无中学学生林小可索要保护费未果,故相约围堵被害人林小可。

  被害人林小可如期独自一人出现在巷口,两人将林小可带到墙角一阵拳打脚踢,被害人林小可被逼之下答应了二人回家拿钱的要求。

  两人等候了许久,被害人林小可出现,打开书包,取出钱给二人,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拿取钱财后,又把林小可带回墙角一阵拳打脚踢。被害人林小可情急之下掏出包中的水果刀自卫,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两人更加愤怒。被告人刘之祥控制住被害人林小可的肢体,被告人张空空一把夺过被害人林小可手中的水果刀,刺向被害人林小可。

  被害人林小可敌不过二人之力,当场死亡。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林佩佩证言、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以杀人故意殴打被害人林小可,且造成了被害人林小可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主动报警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张空空、刘之祥予以惩处。

  此致,艾厦市人民法院。”

  “两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请法警带第二被告刘之祥退庭候审。”

  犯人耷拉着脑袋,被带离了法庭。

  “被告人张空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有。报告法官大人,我没有想杀他……我只是想打他。谁知道……我不是故意杀人,我没有故意!!”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杜易扬挺直了身子,对着张空空,“被告人张空空,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被告人王五,你与被害人林小可是否认识?”

  “认识”

  “如何认识的?”

  “我和刘之祥……我们去收保护费,他是学生,正好被逮到,他不交,我问他名字,他不说,那天碰到他老师,我们就没继续问下去,就走了。”

  “你继续讲下去。”

  “后来我跟刘之祥很生气,过了几天,就又找机会逮到了他。”

  “谁提议的?”

  “都看他不爽。”

  “你继续说。”

  “他还是不给,我们打到他求饶,让他回去取钱,拿回来给我们,看他就是不爽,再打一顿,那兔崽子,带水果刀,是他要杀我们检察官大人,是他要杀我们!我们没想杀他!”

  “那为什么水果刀会插入林小可的心脏?”

  “我当时气疯了,这兔崽子敢下这重手,我当闹着玩儿,吓吓他……一不小心……”

  “接着讲。”

  “一不小心捅死他。”

  “你有没有考虑到拿刀刺他的后果?”

  “没有,我就是拿刀吓唬吓唬他,随便一挥,没想到会把他捅死。”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五的讯问暂时到此。”

  “被告人张空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张空空进行发问?”

  林海浪吸了一口气,“有的。被告人张空空,你与林小可是否有其他矛盾?”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拿刀刺他?”

  “我就想吓唬吓唬他,不想弄死他。

  “好的,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林海浪微微一笑。

  “被告人刘之祥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张空空进行发问?”

  张天翼拉了拉衣领,“被告人张空空,当时被害人林小可被刺死时,被告人刘之祥在做什么?”

  “他拉住那个兔崽子不让他动弹。”

  “那事后是谁报的警?”

  “刘之祥。”

  “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判长依旧一脸庄严,“被告人张空空,你拿刀刺被害人林小可时,是否看清楚刺的部位?”

  “我哪里晓得,就想吓唬吓唬他。”

  “请法警带被告人张空空退庭,带被告人刘之祥到庭。”

  同样的座位,同样垂头丧气的脸,不同的是,刘之祥脸上的稚气未脱。他白白净净,像极了温室里的花朵,从未曾想有一日,自己会置于这样的地位,如若早有预料,他宁愿被刘君永远豢养。

  “被告人刘之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有。我们没想杀他,我们只是伤害他。”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张子欲挺直腰板,等了半天,她几乎要控制不住抢话了。“被告人刘之祥,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被告人刘之祥,你们为什么要杀害被害人林小可?”

  “那兔崽子自找的!没想杀他,他想杀我们差不多。”

  “你们刺杀被害人林小可之前,他是否有反抗?

  “有!他要杀我们,他拿着刀就要杀我们!张空空抢过他的刀,哪能就让他杀。”

  “当时你们殴打林小可严重吗?”

  “不严重,绝对不严重,检察官大人。”

  “但根据鉴定意见,被害人林小可除了致命外,身体其余部位已构成重伤。”

  “那是他骨瘦如柴,不是我们对手。”

  “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要拿刀杀害他?”

  “我们……没……没……”

  “出事后是谁报的警?”

  “是我……是我,检察官。”

  “为什么要报警?”

  “闹人命……害怕……”

  “被告人张空空拿着刀子刺杀被害人林小可的过程你是否看见。”

  “有……”

  “你为什么不制止?”

  “我……我想给他点颜色瞧瞧,但我没有……没有想杀他。”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二的讯问暂时到此。”张子欲会意地笑了笑。

  “被告人刘之祥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刘之祥进行发问?

  “有,被告人刘之祥,用刀杀害被害人林小可的人是谁?”

  “张空空。”

  “你当时能够制止他的行为吗?”

  “不能啊……张空空比我壮那么多……我哪里有那力气……”

  “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张天翼往纸上做了记录。

  “被告人张空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刘之祥进行发问?”

  “不需要。”

  “好,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杜易扬抬起头,“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林佩佩到庭作证。”

  “请法警带证人林佩佩到庭作证。”

  一位30出头的女子,上了法庭。

  “林佩佩,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我叫林佩佩,今年32岁,高中文化,住本市阳光街道,现待业在家。”

  “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不认识。”

  “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林佩佩签了字后,抬起头,等待着接受询问。

  “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林佩佩,你把案发当天上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好的。那天下午放学我去接我的娃,看到他同学林小可在角落里被打,我很害怕,当做没看见,带娃娃回来,我看见两个男人一个押着林小可,另外一个拿着刀刺进他心脏,我吓坏了,赶快喊救命。”

  “他们为什么要打林小可你知道吗?”

  “不知道。”

  “当时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有!我听见林小可一直喊饶命、救命,那两个人,大个儿的直骂他,不停骂不停打”

  “另外一个人有没有打他?”

  “第一次有踢他,第二次我经过没有,就是抓住他”。

  “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被告人张空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询问?”

  “有的。证人,张空空对林小可进行殴打时你是否看见?”

  “有。”

  “能否描述一下?”

  “他们一个劲地用脚踢,一边骂一边踢。”

  “审判长,发问完毕。”

  “被告人刘之祥的辩护人是否需要进行发问?

  “有的。你第二次经过时,身材比较弱小的被告人有在杀害被害人林小可吗?”

  “没有,他只是抓住他。”

  “审判长,发问完毕。”

  “被告人张空空,你对证人林佩佩的证言有没有意见?

  “没有。”

  “被告人刘之祥,你对证人林佩佩的证言有没有意见?”

  “没有。”

  “请证人林佩佩退庭。”

  “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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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奇工作室出品

  作者:@作者米夏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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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夏若

分类:都市情缘

状态: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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