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历954年,宁远镇,定西仙祠。

  出了宁远镇向西,有山名曰落云。落云山之高,无人见其顶峰,其山之大,无人越其脊背。人们都说,落云山为妖魔的居所,过了落云山,就是地狱所在,因此落云山被视为宁远的禁地。而宁远每家每户,每过二十年,必须有一个男童到定西仙祠以身伺神五年以上,以示对神鬼的尊敬,求得西陲小镇的平安。而今天,定西仙祠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小伺神童,因为虽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女童可以伺神十年代替男童,但是毕竟很多年来,已经没有女童伺神了。

  所以当宁远镇白镇长的女儿白铃玉被送进祠伺神之时,还是引来了强势的围观,首先她性别女;第二,她是镇长的女儿;第三,她是一个不祥的,出生即便克死了自己母亲的孤女。

  仔细想来,白铃玉出生之时,伴有漫天祥瑞,霞光飞仙的奇景。那小婴儿出生,不哭也不闹,只瞪了美目笑着看四周,众人大奇,更奇的是其手握一对翠玉铃铛扣于胸口,如仙女祈福,那铃铛混然天成,实人间至宝。可惜夫人含泪看了看女儿,带笑,失血过多昏了过去,却再也没有救回来。从此就有了白铃玉妖女出世,克死母亲一说。后来白镇长续一小妾生子白文堂,那白文堂从小百病缠身,体弱难济,加上小妾每天一小吹,每月一大吹的枕边风,六岁的白铃玉终于被送到了定西仙祠,替幼弟伺神。

  仙祠中伺神的小童们早早地就离开了父母的身边,年纪小小已经按照身份、年龄和体质分成了一个等级森严的小社会,小社会的小统治者自是镇中首富之子李鹏飞。所以待铃玉拜了祠中众神,见过祠中修仙的道长、仙姑,又见过在各位道长仙姑面前显得彬彬有礼大家风范的伺神小童们以后,才是正式开始体会世态炎凉的时候。

  伺神童女进祠的仪式之后,白铃玉来正打算回到为童女专门准备的居所之时,以李鹏飞为首的世家公子哥们早就迫不及待地围了过来。“小妞,你头上那对铃铛,拿来给本公子瞧瞧。”

  铃玉即便是家中不受宠的女儿,但毕竟也是镇长家的千金,她对李鹏飞的出场方式无比不满,骨子里的骄傲让她决定不理会这些不懂礼貌的家伙。然而李鹏飞的小喽罗看她不理自己的大哥,自然叫嚣着围上铃玉身边。“小姑娘不懂好歹,李公子要看你的铃铛,那是看得起你……”“小丫头你狂妄什么,不过是个没有娘疼的孩子。”说话间,有几个孩子就要上来强抢。铃玉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式,不禁手足无措起来,正在进退不是之时,旁边的高树上腾地跳下来一个小男孩。“住手!李鹏飞,你又放任你的狗咬人了?”

  只见那个男孩不过八九岁的年纪,衣着寒酸,身躯瘦弱,却显得格外地高大,他骄傲地挡在小铃玉身前,众公子哥们眼里闪出了一丝畏惧,也不太敢再向前来。

  “是那个被狼叼到祠中的狼崽子……”伺童们开始窃窃私语。

  李鹏飞从来都知道,这个狼崽子,是整个定西仙祠中最能威胁他在伺童中的统治地位的人。尤其是传说中把他叼到仙祠门口的那只狼时不时就会出现在狼崽子的身边,那凶相就连看一下都会让人做噩梦。他眼睛一转想到这狼孩是从树上跳下来的,必是来看热闹的,又没有入仙祠主殿的资格,只能在边上看看;再四顾看去,在狼孩被自己人围住的情况下,那只狼也并没有出现的迹象……李鹏飞觉得今天是他立威的好机会,尤其是狼孩还敢在自己面前英雄救美,坏自己的好事。他高喊了一声:“兄弟们,那只凶狼不在,咱们好好教训这狼崽子一顿,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狼孩心中一虚,他的确是趁平时保护自己的狼狗睡着之时出来看热闹的。只是看不下去一群伺童欺负新来的小女孩,忍不住打抱不平。现在看李鹏飞他们要动手,自己虽然在祠中习了武艺,却也没怎么实战过,不知道双拳可否敌得过四手。若是自己一人也就罢了,要想保护身后的这个小姑娘想来是万万不能的。他后退两步,果断地拉住了铃玉的手,低声对铃玉说了一句“小丫头,打不过,跟我跑!”说毕,他双足借力,身子一转抱住铃玉的肩,带着她旋转直上,蹿过伺童们围成的圈,落地,拉她发足狂奔。

  众伺童叫嚣着追了上来。就在铃玉渐渐体力不支之时,远处突然传来几声狗叫。狼孩心中一喜,大叫一声:“司朗!”与此同时,但见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狗狂奔而来,冲着众伺童狂吠,伺童们顿时吓得四散而逃。而铃玉却在司朗靠近的一瞬间,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心悸和头晕,竟有些站不稳。狼孩感觉到铃玉身子一晃,想来是刚才跑得太累了,他的眼睛落到身边的这个小女孩身上,发现她头上所戴的玉铃在阳光下,闪着翡色的亮光,却转瞬而逝,仿佛是阳光映照下的一瞬巧合。

  此处距离狼孩在后院角落的居所已然不远了,狼孩衣衫褴褛,却不掩翩翩风度。他放开一直拉着铃玉的手,施了一礼:“姑娘有理了。想必你就是镇长千金,白铃玉小姐吧。”

  铃玉脸儿一红:“多谢公子今日为铃玉解围。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小女子必当铭记于心。”

  “在下光影。”

  “光公子有礼。”铃玉顺势脱口而出,却为这个十分怪异的姓氏愣住了。

  光影满不在乎地笑了笑:“白小姐不必多礼,光影本是无名无氏之辈。据说当年司朗叼我到神祠后门之时,神祝大人心怀悲悯,见日光与门影各投一半在我身上,因此赐名光影。”

  铃玉笑了笑:“大人们起名字向来敷衍。我出生的时候,手里握着一对玉铃,所以差点叫白玉铃,后来我爹觉得这名字太俗气,很容易让人想到秦楼楚馆里的白玉兰姑娘之类的,所以调了个顺序,就叫铃玉了。毕竟那个白字的位置是不可以随便动的。”

  光影忍不住微笑着看着她头上那对浑然天成的铃铛,她大方地摘了下来:“喏,拿去看好了。从小到大,想看这个的人还真的多着呢。”

  光影把铃铛拿到手里,晃了晃,却只有两个铃铛相撞的叮铃之声。仔细看去,却发现那双铃铛竟没有铃心。铃玉从光影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方地接了一句:“所以,传说 中浑然天成的至宝,也没有那么完美是不是?”

  光影将铃铛还回铃玉的手里:“也许,这对铃铛的心,就藏在你的心里呢。”

  铃玉重新戴上铃铛,对光影的说法不置可否。

  “对了,那他呢,他为什么叫司朗?”铃玉调皮地指了指一直跟着光影的大狼狗。

  光影自嘲地一笑“他可比我强多了,至少脖子上的颈圈,写着他的名字呢。有时候我也会想,会不会我才应该是那个叫司朗的,我的父母只是把我的名字刻在了他的颈圈之上,让他带我来到这个地方。”

  “司朗!”铃玉突然大叫一声。

  光影愣了愣,司朗汪汪大叫了起来。

  “你看,答应我的,是他不是你哦。”铃玉调皮地看向光影,“光影!”

  “知道了。”光影嘴角不自觉地弯出了一个弧度,“那么白小姐,既然前面就是寒舍了,你愿意赏光去喝杯水吗?”

  白铃玉犹豫了一下,毕竟是镇长家的千金,与光影单独相处这么久,就算得上男女授受不亲了,总是不好再跟着他到他房间里去的。

  光影的心思何其澄明。他见铃玉犹豫,便明白了几分。转口说道:“白小姐,此处离伺神童女的居所也不远了,那边毕竟是众仙姑的居所,光影不方便打搅。或者我让司朗陪你过去吧。”

  铃玉点了点头,顺着光影指的路走了几步,突然转回头来:“光影公子!”

  光影正目送她款款而去,见她转头叫他,双眼略张,做出了一个请讲的表情。

  “英雄不问出处,铃玉私以为,光影公子日后必是出世的大英雄。”

  光影微微一笑:“谢白小姐抬爱。若借白小姐吉言,光影有出世的一日,必不忘白小姐今日此言。”

  “这样,如果我说对了,到时候说不定我还会有什么难处要请你帮忙,到时候你可不能忘了今日之言哦。”

  “光影此诺,日月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