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西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团结、带领西藏人民,把半殖民地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的西藏“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使西藏人民从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下挣脱出来,进而实现民族区域自治,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创举。
这部书涉及到解放西藏的全过程,包括政治上的解放、广大农奴的人身解放、西藏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解放,直至社会制度的伟大跨越。时间跨度为十六年,即从1950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决策进军西藏、经营西藏时起,至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止。内容涵盖了自然地理、历史、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
解放西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团结、带领西藏人民,把半殖民地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的西藏“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使西藏人民从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下挣脱出来,进而实现民族区域自治,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创举。
这部书涉及到解放西藏的全过程,包括政治上的解放、广大农奴的人身解放、西藏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解放,直至社会制度的伟大跨越。时间跨度为十六年,即从1950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决策进军西藏、经营西藏时起,至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止。内容涵盖了自然地理、历史、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审时度势,作出了解放西藏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北局、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迅速进行部署,各路进藏部队展开了进军西藏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民解放军和平进军西藏各地 西藏地方政府派出的和平谈判代表团于1951年3月从昌都出发,4月下旬到达北京,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的热烈欢迎。和谈代表到京后,经过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谈判,于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从此实现了和平解放,各民族迎来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新生。
“六年不改”方针的提出 实行中央政府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的学说,结合中国的国情,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思想。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遵循“慎重稳进”方针,大力开展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西藏爱国力量不断壮大,民族内部的团结日益增强,民族隔阂在逐渐消除。
西藏地方政府及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全面叛乱后,中央政府为消除叛国分裂活动的根源,彻底解放西藏农奴,使西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决定在西藏彻底平息叛乱的同时,进行民主改革。民主改革的进程是随着平叛而逐步展开的,首先是在已经平息叛乱的拉萨、山南地区农村和曾经参加叛乱的寺庙里进行,然后在其他城镇、牧区、边境地区进行。中央提出改革的方针、政策后,西藏工委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西藏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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