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是特立独行女作家残雪一次回溯个人童年奥秘的尝试,一部全面展示自我世界的精神自传。在这部风格独特的随笔休自传中,她记述了她的童年时代的牛活的方方面面:从学校生活到家庭生活,从外部世界的活动到内心世界的活动,从自己身体的病痛到自然界的动植物,从被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父亲、来自遥远他乡的外婆到儿时形形色色行为怪异的玩伴,从家庭场景到城市场景。
本书是特立独行女作家残雪一次回溯个人童年奥秘的尝试,一部全面展示自我世界的精神自传。在这部风格独特的随笔休自传中,她记述了她的童年时代的牛活的方方面面:从学校生活到家庭生活,从外部世界的活动到内心世界的活动,从自己身体的病痛到自然界的动植物,从被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父亲、来自遥远他乡的外婆到儿时形形色色行为怪异的玩伴,从家庭场景到城市场景。
我今年53岁,我之所以坐下来写自己的童年,倒不是因为自己有了多大的把握,而是隐隐约约的有些小感触,又不愿放过,所以就来做一次努力,一次尝试。我相信,一定有某种长长的暗道,通到儿时长久地逗留过的鸡笼子旁边。那只下蛋的黑母鸡,我曾无数次用食指伸进它的屁眼里去探那些蛋……
我最早的记忆是三岁多时的一件事。似乎是,我从小就缺乏肢体模仿的能力。那时的幼儿园经常排节目,在我的印象中,我特别害怕这类活动。具体情形是如何样的全不记得了,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恐惧。
由于早年家庭遭难,落入最底层,加上过了三年的“苦日子”,其间患上肺结核,童年的我身体的营养状况是极差的。我记得凡到我家来的亲威朋友,见到我那副样子都很吃惊。我不是一般的瘦,而是极瘦,皮包骨头的那种,我的皮肤也不是一般的苍白,而是白得像纸一样。
我是不敢同男生说话的。这一方面是我非同一般的腼腆内向的性情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时代风气的影响。整个小学期间,我都和男生保持疏远,当然偶尔也有例外。并非我对他们不感兴趣,其实我常为他们所吸引,尤其是那些穿得干净,成绩又好的男生。但我就是不敢主动同他们做任何交谈。
我观察到在那个无性的年代里,凡是对性的问题和自己的身体有莫大的兴趣,又喜欢探究到底的女孩,都是比较热爱生活的类型。而不屑于讲或听这类故事的、比较端庄的女孩,一般都缺少生活的热情,或精力不够旺盛。这差不多是一个试金石。
父亲的书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始终对我有种无言的诱惑,它们的存在让我下意识里感到,某些书籍里头有一个无比深邃的世界。如果一个人想进入那种地方去弄清某些事,他就得花费掉一生的时间。那灯下长年累月的夜读,那镜片后面冥思的眼神,当然不是为了装门面,当然也同我读那些通俗书产生的激动是迥异的。那么,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那个时候,没人说得出,父亲也说不出,他只是说:“将来,我的这些书你都要读。”那么,将来我也会像他一样长年累月面前放着同一本书,既看又不看,沉浸在冥想之中吗?我不知道。
有一天,我终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记日记的方式——写小说。的确,我的小说就是心灵日记,这个日记记下的东西同表面的时间没有多大关系,那里头的时间是属于心灵的。一旦开始小说的创作,我就停不下来了。
我小的时候,阳光还没有毒,一般人认为晒太阳是有益健康的,爱晒多久就晒多久。我们幼年时代都是那种营养不良的皮肤,生痱子,生疖子,生得苦不堪言。到了9岁以后就不太生那些东西了,于是自然而然地,我喜欢上了阳光。我极为羡慕那些晒得油黑发亮的小男孩小女孩。夏天,我故意光着头走在马路中间,而不是走在树荫下面。我很想晒出他们那样的皮肤来。除了这种秘密念头之外,还有种本能的渴望促使我这样做。这是因为我见到阳光就兴奋,情绪就高涨,我太喜欢热烈的氛围了。
我喜欢用食指去勾植物的藤须,让它绕着我的小小的指头生长。我抬起头来看太阳,在阳光里面,生命是可以触摸到的。你瞧,它将我绕住了,一圈,两圈……指头上可以感到细微的牵扯,对于它来说,那是何等巨大的爆发力啊。我屏住气,等啊,等啊,它终于向我的手背延伸过来了。我不忍心骗它,于是小心地松开它,将它放回它攀附的竹篱笆。
为了让美变成我的现实,我终于找到了复活逝去的美的途径。几十年的追求所做的就是这项工作。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在我虚拟的世界里进行杀戮,似乎是,我要制服我自己的野蛮的天性,让文明的旗帜在美的王国里高高飘扬。但又好像并不完全是那样,我的表演,总有点类似于那只在我手中求生的螳螂王子的最后挣扎。
有一天,弟弟很神秘地来报告我说:“他偷米缸里的米吃了。”他说的是那男孩。弟弟的这句话令我遐想联翩。那是成日里饿肚子的时代,可是谁也不会去吃生米啊。我设身处地想了一想,觉得吃生米就像是吃木头一样不可思议,我觉得天天看见的这个小孩已经成了怪物。我甚至觉得他有点像一条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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