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
http://vip.book.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6:28 新浪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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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鱼和我还是蛮有缘分的,虽然短暂,却接近完美。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正好很悠闲,除了聊天无事可做。而我实际上是个不太喜欢聊天的家伙,很多时候我更乐意对着啤酒瓶自言自语,它最善解人意,每次都能听懂,因为它每次总会让我如愿以偿地远离清醒时所能感受到的烦忧。
那天我在网上乱逛,闯进一个现在已经记不起名字的QQ聊天室,里边热闹非凡,犹如一个布满了丝网的蜘蛛森林,猎手们在精心织网等待猎物,而我这个背着渔网经过的路人并未引起谁的注意,默默穿行其中。出来时,网里竟蜷着一条热带鱼。
以上这段叙述是应热带鱼强烈要求而编写的童话版,而实际上我们的相识过程与其他人的一样普通,甚至更为简单。
朝三暮四的我曾先后换过许多网名,诸如“乡下秋叶”、“锈外秽中”、“衣冠楚楚”之类,没什么深刻的含义,不过拿自己开涮而已。比如“衣冠楚楚”,一看便知是一只“楚楚”可怜的“衣冠”禽兽。热带鱼见到的那个我,代号为 “四裤全输”。她从天而降,直接要求进入我的QQ好友名单,理由似乎很充分:“你不加我为好友会遗憾的。”
毫无疑问我拒绝了,同时捎去一问:加你为好友未必就不会后悔,接受的后悔与拒绝的遗憾相比,孰轻孰重?
不过第二次我就通过了她的请求,因为受怜香惜玉的本性的驱使,我从来不忍心连续两次拒绝同一个请求。话又说回来,如果谁请求我给他一百块,多少次也是徒劳。
结果后来的事实证明,拥有热带鱼这样一个网友是值得庆幸的,她思路清晰,打字迅速,让聊天过程中的每一秒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同样是消遣,有的人只想把你作为消遣,有的人只能被你消遣,而与热带鱼一起可以体会到坐跷跷板的乐趣,互有进退又很轻松。
热带鱼:据说上网聊天的男人有两种。一种是真流氓,诓财骗色;另一种是装流氓,吃饱了撑的。你算哪一种?
四裤全输:我是纠风办的,这些人在哪,请他们快来自首。
鱼:纠风办的怎么也好赌?连裤子都输掉了。
裤:赌一局,你赢就告诉你。
鱼:来就来,谁怕谁!赌什么?
裤:赌输赢,就这场。我赌你会赢我会输。
鱼:啊!这…可以跟你赌一样的结果么?
裤:当然不行,不然怎么一局定输赢。
鱼:那…我认输了,这样你不也猜错了么?
裤:嘿嘿,既然你认输了,那自然还是我赢。
鱼:不算,诡辩。
裤:愿赌服输。
鱼:输了怎么办?我没钱,唱歌给你听吧。
裤: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铁蹄下的歌女”?
鱼:快打开语音聊天!
裤:要命的,在我的嗓音下有不少冤魂。
鱼:可我声音动听啊,能把死人唱活。不卖弄一下心里难受着呢。
裤:可你一卖弄,我心里就难受。
鱼:好歹这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值得骄傲的资本之一,你就配合我一下嘛。
裤:你可以灌录成唱片,然后全国发行,总有一天,会流传到我这里的。
鱼:不行,我的表现欲已经一发不可收了。别拦着,我要唱了!
裤:稍等!让我捂上耳朵先……
鱼:(唱)北风那个吹…唉,雪花那个飘…嗷……
这个时候若有人来打扰,一定非常扫兴。这种扫兴的事,除了孙宁凌还有谁会做?
“喂喂,在哪?快来我这里报到!”
我正要挂断,听了下一句才明白原来自己理亏。
“今天是我生日耶!”
难怪今天来上网的时候总感觉有什么事忘了做。抛下自我陶醉的热带鱼,我直奔礼品店。
给女孩买礼物是件麻烦的事情,我很畏惧,但这是我们协议中规定的内容,是我这个伪男朋友的义务之一。值得庆幸的是对方并不是让我心动的人,否则就要瞻前顾后小心谨慎,那会是个庞大艰巨的工程。而眼下我无论买音乐盒还是手表都行得通,因为小寿星要的只是我给的礼物,比较笼统.她也曾提过一些关于礼物的要求,说要一只能陪她唱歌,陪她跳舞,陪她逛街的宠物。我知道她是在拐弯抹角地要一个称心如意的男朋友,却故意加以曲解:“那不是‘三陪’么?”
最后我决定买只音乐盒,便宜。说辞已经想好,就是“礼轻情谊重”。
孙宁凌出人意料地满意,满面春色关不住。我怀疑这是汉语在作祟,她一定以为我说的是“礼轻情意重”。一字之差,份量完全不同。
无所谓,这是个应该开心的日子。
地点在“向阳小居”,传说当年三进山城的时候,李向阳常在这里吃快餐。这里不是山城,所以这个广告纯属屁话。何况菜谱上的标价绝对会让革命前辈望而却步,伪军头目也未必吃得起。
经常有顾客在买单的时候对消费额感到不可思议,老板就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公道,童叟无欺”。
其实他的意思是说:除了童叟,都欺!
我们却不担心被欺,登堂入室,随心所欲,吃嘛嘛香。酒足饭饱,自有人会结账。
出手如此阔绰的角色自然非同凡响。他一直坐在我旁边,不住地敬酒。我从不喝酒,哪怕这小子是校学生会主席。主席并不计较我的不畏强权,他需要保持风度给某个人看。
这个时候我是钦佩他的,要突然间表现出一种从未在自己身上显露过的特质实在很难,但这个油桶状的男人做的一丝不苟,挺象那么回事。
被这种精神感动的瞬间,我尽量不去想他在学生会干的那些缺德事。孙宁凌应该也忽视了那些,不然就不会奉献给他如此甜蜜的微笑。
学生会主席名叫任札,相貌平平,所以很注重仪表,经常在头上涂满亮晶晶的发胶,却无法掩盖铺天盖地的头皮屑,远远看去就象在油上撒了一层盐。
任札追孙宁凌已经是上个世纪的故事了,虽然她跟我弄得情侣似的,他也不放弃。至于任札为什么会看上孙宁凌,恐怕无法从审美或逻辑的角度来推测。以他的条件,我是指物质条件,找一个出色的女朋友并不难,比孙宁凌漂亮十倍都成。可他对孙宁凌如此不懈的追求,甚至让我想起了儿时听得耳朵出老茧的爱情童话。
有时我忍不住想劝他,何必装纯情装得这么辛苦,露出本色说不定会有更多女孩喜欢。但还是忍住了,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何况若能傍上这样一个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名人,对孙宁凌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托孙宁凌的福,大家又被任札请去溜冰。不知任主席打的什么算盘,或许饭后剧烈运动容易得急性阑尾炎,等同志们都倒下,他就可以拐着孙宁凌远走高飞了。
我只要一穿上溜冰鞋就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便没中任札的诡计,独自坐在一边看着他扶孙宁凌慢慢滑进场地。
孙宁凌身材窈窕,平衡却很差,手舞足蹈的样子很滑稽。
然后我恍然大悟。
任札的手以搀扶的名义在孙宁凌的全身游走,那双精明的小眼睛在昏暗的大厅里闪着欲望的光芒。
“陪我去喝点饮料。”我把孙宁凌的手从任札的肩膀上掰下来。
大概头一回得到我的主动邀请,孙宁凌不假思索地顺从了。我拉住她扭头就走,懒得去看任主席失落或者悲愤的表情。
坐在咖啡屋的沙发里,我心不在焉地嘬着冰红茶,目光游离于孙宁凌之外。
她定定地望着我,嚼着吸管,期待着一些对白。我一句也没给她。
明天,也许我会被一伙素不相识的人暴扁,或者承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不爽,而现在,孙宁凌好好地摆在我面前。
这样很不错。
不错的还有周末。这个周末,我将开始拥有选举权。
一想到自己终于能在学生会主席的选举上投任札一记反对票,我就情不自禁地激动,虽然明知那不过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
如此值得纪念的日子,应该好好安排一下。这不需要我操心。甄御戍和贾林峰在“肥肥”烤肉店定下座位,天一黑,就拉上我直奔主题。
我们仨自称“三剑客”,其实既不懂剑术,也无任何英雄事迹,仅仅因为正好是三个人而已。三个人就象三角形的三条边,自这个三角形形成的那一刻开始,三条边的相对位置便无法再改变,这是上帝安排的稳定性。在没有异性约会的前提下,我们始终一起看电影,一起上自习,一起欣赏亭亭玉立的女生,一起为她的蓦然回首魂飞魄散。彼此的默契程度达到连魂飞魄散的姿势都如出一辙的地步。
甄御戍其实不需要我来介绍,如果你在校园里随便揪个人过来一问:“全校最有魅力的男生是谁?” 结果一般不外乎以下三种:
要么答“甄御戍”,此乃实事求是之态度;
或者告诉你是“写《猴年马月狗日》的那家伙”,可谓不以貌取人之典范;
还有的会说“就站在你面前啊”,碰到这类人没的选择,打电话给心理医生吧。
甄兄还说得一口流利标准的英语,每次英语角活动时他的周围必定粘着一坨坨的女生,英语稍好的就冲他滔滔不绝,内容千篇一律都是询问他的个人情况和爱情取向,其他女生则带着求知欲很强的表情望着他,就等着最后抄电话号码(英文数字还是人人都听得懂的),气氛热烈有如记者招待会。这种场面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绝对会逃之夭夭,所以我注定不会成为瞩目的焦点。御戍不同,他的脾气好得可以驯服野狼气死绵羊,耐心又强得可以安抚烈马耗死乌龟。别说对提问不厌其烦,就是存心想与他发生争吵的人都很难得逞,因为让步的总是他,让得你毫无斗志。
比如你说:昨天我看见两个太阳在天上挂着。
他会问:太阳怎么能有俩?
然后你坚持:真的有两个,不信打赌!
放心,他绝不会和你赌的:“那就两个吧。”
刚发现他这个性格特点的时候,我常出难题逗他:“御戍,我敢说系主任绝对不是伪君子,你敢说是,我就跟你急。你说,是,还是不是!”
这个时候他会很痛苦,思想斗争半天才小心翼翼道:“兄弟,如果你冷静一点,不跟我急,我才能说实话。”
贾林峰身材很好,穿什么衣服都两袖清风,以致于大伙常夸他长得很廉洁,“一眼看上去就跟贪污不沾边,将来准是个清官”。这种体型不仅节省衣料而且很夺目,足以令女生垂涎、男生切齿。看似单薄的他还拥有深不可测的酒量,具体多强至今仍是个谜,因为据说那些曾经与他拼过酒的家伙不是已经戒酒归隐就是对此避而不谈。“希望这次能醉”,这是他每次喝酒的开场白;而最后总是他一人的声音在问:“还有人么?”名副其实的众人皆醉我独醒。
阿贾的书法也堪称本系一绝,硬笔毛笔都甚优雅,深受女性观众青睐,头两年炙手可热,后来电脑普及、网络流行,才渐渐被人淡忘了。他在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可小觑,当年室友们的情书、申请书、检讨书,甚至毕业论文,都留下了阿贾的墨迹。外系的学生也纷纷慕名而来,那是要收钱的,这一切给他带来不小的利润,也或多或少、间接地影响了上百人的感情经历和工作去向。
而实际上,阿贾最崇高的理想是在我们那幢古老得令人作呕的宿舍楼的外墙上,满怀激情地写上一个字:拆!
运动是阿贾显而易见的特长,光是到场地里秀一下身材都可以迷倒一片了,何况他还是个实力派。阿贾最拿手的是在鞍马上做托马斯全旋,一次能做十几个,呼呼生风,强劲无比。夏日里每到傍晚时分,我和甄御戍就到鞍马下席地而坐,阿贾一开工,我们便一边享受着人工吊扇所带来的凉爽,一边欣赏黄昏的美景,夫复何求?
至于我,别的不说,最大的优势便是年纪小,这一点令他们也自叹弗如——因为在到达他们这岁数之前,我完全有机会取得他们目前的成就。
这不,我正要举行成人仪式。杰哥也来助兴。孙宁凌没有出现,她并不知道。我告诉她我生于二月二十九,四年才能过一次生日。而实际上我和她的生日只差着一天,还是她早我一天,被她知道了肯定得逼我叫她姐。
不让她来的最主要原因是今天我将破例喝酒。我会喝酒是个秘密,只在特殊情况下喝,而且逢喝必醉,我不想让孙宁凌看到我醉酒的模样。不是担心损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而是怕那张漏斗般的嘴。
开始大家先很斯文地咂吧几口,说一些冠冕的祝词。阿贾希望我早日找一个女朋友,杰哥祝我在网恋中开花结果。两者在短期内似乎都不太可能,还是甄御戍比较务实,富有时代特色,他说:hard hard study,day day up,(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找个好工作,为改革开放添砖加瓦,打倒帝国主义,拯救全人类……
末了阿贾拍着我的肩膀:从今天开始,你小子拍拖可都要负法律责任了。
顿时我觉得特悲壮。
四个男人酣畅淋漓地消灭了三大捆宝鸡干啤,渐入仙境。老板很利落地收拾起我们喝完的瓶子,生怕被踢翻了没人认账。杰哥说还有事要先回网吧,阿贾自告奋勇去送他,杰哥一边推搡着说不用了没问题一边又搂住阿贾的脖子把他绑了出去,顺手又抄起一瓶酒。两人晃着灌着笑着侃着,一路到了网吧。约摸过了半小时,阿贾又吹着口哨健步如飞地折回来扶我和甄御戍上的士,并且非常清醒地计算出消费额,一分也没多给烤肉店老板。
后来我们再去这家店的时候,老板很生气:上次这小子少付十块,拦都拦不住。
据说醉酒之后很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心情,譬如撒泼,那他一定是急性子,或者狂喷古诗、英文,八成是怀才不遇者。我酒量很差,但无论多么烂醉如泥,居然都不会吐,可见是个非常节约的人。我乖乖地躺着,既不打鼾也不唱HIPHOP,一些熟悉而陌生的面孔在我脑海里飘荡,忽而叠成一个,旋即又散成千万个。我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发出“嗬嗬”的声音,在死静的空间里听着象呻吟。
甄御戍趴在自己的床上,朝空气中挥着手喃喃自语,念的似乎是《中国革命史》第四章第一节的第五段。

